更新时间:2022.11.29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四)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五)各民族公民有权使
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2.侦查;3.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4.审判;5.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
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2、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当被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当国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如果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都需要进行回避。 此类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所包括的种类有被害人、被告人以及其辩护人和法定代理人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指的是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刑事诉讼的人员,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侵犯当事人的人身权利以及财产权利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职权原则;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依靠群众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平等原则;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法律监督原则;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审
民事诉讼中法院人员要回避的情况: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检查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的回避,它的事由和方式有哪些,这主要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有所体现,具体为第三十条: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
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两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自诉人),他们是刑事诉讼的主要参与者,依法拥有广泛的诉讼权利。 在共同权利方面,有以下几项: 1、语言文字使用权: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控告权:对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