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职工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及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对于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
工伤保险没有年限。只要交纳了工伤保险的费用,社保经办机构会如实记录相关缴费情况,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如果暂时失业的,则工伤保险费会暂停缴纳,缴费年限也会暂停计算。
1、用人单位应该在30日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可以自己写一份工伤认定进行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等劳动局
误工费由侵权人支付。 首先,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其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
不包括,工伤保险赔偿里没有“误工费”这一项,但法律规定工伤可以停工留薪,即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在法定期间内保持不变。
职工治疗工伤期间所需的费用,可以先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先垫付。如果该单位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如果未为员工
工伤保险里没有误工费,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的工伤赔偿的项目是不包括误工费的,但是对工伤的补偿有12个月以内的停工留薪期。也就是说,职工无法正常工作的时候可以按停工留薪期计算,这段时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职工所在单位按月进
工伤保险是可以补缴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用人单位在补缴工伤保险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1、本市注册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专业承包企业和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由天津市施工队伍管理站统一收取;本市注册的三级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含二级)以下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按企业注册地由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取; 2、保证金
如果是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赔偿金是可以申请获得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规定,长期待遇是按月支付的待遇,如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的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不可以一次性支付,由用人单位支付可以协商解决。
用人单位没有买保险而员工伤残了,若员工被认定为工伤,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来赔偿;之后若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滞纳金的,则新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共同按规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