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先由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然后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时间、地点;再由主持人主持听证,由当事人申辩和质证,并制作笔录;最后由行政机关根据听证笔录,依法作出决定。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有以下这些: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
行政处罚中具体的听证程序如下:先由被处罚的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然后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时间、地点;再由主持人主持听证,由当事人申辩和质证,并制作笔录;最后由行政机关根据听证笔录,依法作出决定。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如下: 1、听证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发出听证告知书的公安机关的法制办公室书面提出听证要求; 2、听证申请人以邮寄挂号信方式提出听证要求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 3、听证申请人直接送达听证申请的
(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 这类行政处罚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将会产生相当的影响,因此,通过听证程序作出这一方面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性的正确率,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按照下列步骤来举行:先由当事人申请听证;然后由行政机关依法组织听证,提前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再正式召开听证会,由各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最后制作听证笔录,由行政机关根据听证笔录,依法及时地作出决定。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
行政处罚听证适用的范围是: 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 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
行政处罚听证有以下程序: 一、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权利后五日内提出听证的要求。 二、行政机关在收到受处罚的当事人的听证要求后,着手准备有关举行听证的事项,并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
行政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做出重大的、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质证,然后根据双方质证、核实的材料做出行政决定的一种程序。行政听证程序的目的在于弄清事实、发现真相,给予当事人就重要的事实表现意见的机会。其本质便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先由当事人申请听证;然后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告知当事人听证会的举办时间、地点;再由主持人主持听证,由各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最后制作听证笔录,由行政机关根据听证笔录依法作出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