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7
刑事判决书送达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案件是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二是如果案件采取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
人民法院送达的方式有以下六种。 (一)直接送达; (二)留置送达; (三)委托送达; (四)邮寄送达; (五)转交送达; (六)公告送达。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
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方式有: 1、直接送达,即由当事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与当事人; 2、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
刑事判决书送达的范围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或近亲属、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或近亲属、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等。以上需要送达的主体就包含了刑事判决书送达的范围。
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应该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没有单位的则送达到被告人所在地的派出所。 由于法院可以选择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所以,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不要将刑事判决书送往工作单位。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相应的判决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是有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事判决书送达的范围包括,送达的对象是当事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送达的时间,是当天宣告判决的五日内,或者定期宣告判决的当天。
一、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二、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
法院送达判决书一般采用直接送达给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方式,也可以采用邮寄送达的方式,当事人拒绝签收的采用留置送达,当事人下落不明的,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判决书的上诉期以送达日或公告期满日开始计算。
判决书能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法院以张贴公告、登报等办法将诉讼文书公诸于众,经过一定时间,法律上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前五种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适用的送达方式。公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