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行政拘留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一般最长不超过十五日。对于单个的行政违法行为,拘留的期限在十五日以内;如果行为人有两种以上的行政违法行为的,则合并执行的行政拘留,最长不能超过二十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拘留期限通常是10天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天。行政拘留裁决权一般属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所有,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按规定交保证金的,那么可以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
行政拘留的决定一旦作出,立即执行。但要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事实根据法律,再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拘留的期限一般是三天,在三天内,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应提请检察院批捕;但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则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为五日以上。如果行为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分别决定,合并执行。但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时间不超过二十日。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