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村支书征地补偿款被侵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村支书侵占征地补偿款应当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贪污罪或挪用公款罪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能得到征地补偿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在公安机关报案。公民的合法财产被他人非法侵占的时候,可以就近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请求公安机关维护自己的权益。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是无权占有,没有物权所有权的人对他人财产进行占有的,属于侵犯他人物权的行为。
遇到违法征地应该向土地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纪检部门举报,公民在遇到违法征地时,有权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上述部门在收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并及时作出处理。
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如果行为人尚且不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如果构成犯罪的,对于一般主体,追究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刑事责任,对于特殊主体,追究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责任。
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用会受到的处罚是: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可以向政府管理部门举报,或者向辖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征地补偿款有: 1、土地补偿费。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 2、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
村干部侵占征地补偿的,违反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的收支情况,并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由此可以看出,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实际上属于贪污、挪用公共财产,应当由司法机关处理,原则上不属于土地行政执法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