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一、自行变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二、申请变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
一、自行变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二、申请变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
变更强制措施可以是当事人申请变更和执法机关自主变更。因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
强制措施的变更可以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后,主动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同时也可以由被告人或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交强制措施的变更申请来进行变更。
不予变更强制措施后不可以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由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共五种。既然不予变更强制措施了,取保候审也是包含在内的,不能变更,而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
逮捕时能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捕后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发生变化,使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逮捕作为保证侦查和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一种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由于公安机关拘留
强制措施的变更: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后,被告人、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起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2、人民法院或检察机关收到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之内作出决定,同意的,可以
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决定; 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被逮捕的人应向承办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应书面提交申请并说明理由;办案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内作出决定;如果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变更;不同
批复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按照规定三天就应当给予答复。《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
(1)捕后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发生变化,使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2)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变更强制措施后已无社会危险性。 (3)发现犯罪嫌疑人有不适合关押的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期的妇女而又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
被逮捕的人应向承办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1、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应书面提交申请并说明理由; 2、办案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内作出决定; 3、如果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依照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