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驰名商标,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或者人民法院或者商品评审委员会根据需要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驰名商标享有与普通注册商标相同的权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
驰名商标有下列行为算侵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2、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志的; 3、伪造、更换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投放市场的; 4、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
驰名商标侵权的标准: 1、行为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 2、行为人实施了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驰名商标等行为; 3、行为人的侵权行为导致了商标所有权人遭受实际损失; 4、该商标属于法律规定的驰名商标范畴。
驰驰名商标该这样算侵权: 1、抢注驰名商标,以驰名商标为企业名称,以驰名商标为域名,使用驰名商标作为商品的名称、包装和装饰,或在商品说明书、价目表或别的文件中添加或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图案。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
认定为驰名商标侵权行为的标准: 1、行为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 2、行为人实施了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驰名商标等行为; 3、行为人的侵权行为导致了商标所有权人遭受实际损失; 4、该商标属于法律规定的驰名商标范畴。
驰名商标被侵权的处理办法:协商、调解、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商标侵权产生纠纷的,一般先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当事人主张诉争商标损害其姓名权,如果相关公众认为该商标标志指代了该自然人,容易认为标记有该商标的商品系经过该自然人许可或者与该自然人存在特定联系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商标损害了该自然人的姓名权。当事人以其笔名、艺名、译名等特定名称主张姓名权
认定恶意注册驰名商标的标准是:商标申请人与驰名商标所有人曾有贸易往来或者合作关系;系争商标申请人与驰名商标所有人共处相同地域或者双方的商品/服务有相同的销售渠道和地域范围;系争商标申请人与驰名商标所有人曾发生其他纠纷,可知晓该驰名商标;系争
驰名商标被侵权,可以选择以下两种途径维权: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除了《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目前明确规定的种类外,还存在着其他驰名商标侵权行为,主要包括: 1、抢注。由于驰名商标广泛知晓,使其自身具备的无形价值极高,一些企业有时会忽视商标注册的重要性,因而被人抢注。虽然驰名商标非注册也受保护,但是
驰名商标侵权的处罚方式: (1)行为处罚:例如,责令停止侵权、没收、销毁侵权商品以及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等; (2)金钱处罚:例如,按照情节或违法所得数额,对行为人处以相应是罚款。
侵犯驰名商标的,责令停止侵权;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