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3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如下: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管理特定款物的工作人员,即调拨、保管、分配、使用特定款物的直接责任人员;犯罪目的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目的是个人
1.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和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经手、管理特定款物的工作人员,也就是对特定款物有调拨、保管、分配、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员。 2、犯罪目的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目的是为了个人
挪用特定款物罪与挪用公款罪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经手、管理特定款物的工作人员; 2、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款,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对象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扶贫、救济的款物。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对象有国家款物,包括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款物,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是: 1、对象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专门使用特定款物的财务管理制度,本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洪、特殊照顾、扶贫、移民和救济的具体资金和物资,它不仅包括国家预算安排的民政事业费,还包括临时拨付的救灾、
两者的区别有: 1.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犯罪对象只能是七类特定款项。中罪既可以是货币形式的款,也可以是实物。后罪行为人所在单位的货币形式的款项; 2.犯罪主体不同前者。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资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2、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为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3、本罪的犯罪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构成: 1、主体是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特定救济款物,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构成是: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犯罪主体是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特定救济款物,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
挪用特定款物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挪用特定资金和物资罪的主体是处理和管理特定资金和物资的工作人员,即直接负责分配、储存、分配和使用特定资金和物资; 2、犯罪的目的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目的是为个
挪用特定款物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以下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 2、犯罪对象不同; 3、不同的行为对象; 4、犯罪的客观条件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挪用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资金和物资,情节严重,对直接责任人员造成
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要件是:主体是在国家机关等单位支配、管理特定款物的主管人员等直接责任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单位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等方面的特定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