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在离婚诉讼中,涉及财产分割的问题,如果当事人对一审的判决不服或者有疑义可以提出上诉。同时,二审程序是以一审裁判为基点,对当事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审查,审理对象是一审法院的裁判。具体结果还要根据起诉方的证据决定,如果二审法院认
离婚案件二审改判的几率有多大,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有充足证据支持的,改判的几率是比较大的。但是如果没有新的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那么几乎不可能改判。
1、身份证,结婚证明,感情破裂证明,还有起诉状等。 2、起诉状应当载明原被告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
1、双方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送达地址。这些信息应当提供给法院,法院送达传票与判决书均需要有效的送达地址。 2、若原告认为第一次的证据有所不足,可在提交第一次起诉的证据的基础上增加与补充,以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或者应多分得财产、获得抚养权等。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资料如下: 1、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生效单; 2、原告身份证原件,审核后归还原告; 3、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可以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可以提交财产清单,也可以在开庭时提交; 5、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离婚起诉书; 3、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经破裂,或者是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证据; 4、一审判决书。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起诉必须是有起诉权的公民或法人依法向有管辖权
第二次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有: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有子女的,提供子女的身份信息材料;其他用于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等。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离婚是有法定条件的,并非因当事人是第二次起诉,法院判离的概率就会较大。当事人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仍然会将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依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
离婚女孩判给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而定。 父母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人民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
我国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都要求一起生活的话,如果其中一方存在以下的情况,会优先考虑:第一、已绝育或已丧失生育能力;第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健康成长不利;第三、没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