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从公安局到检察院提交的案子:刑拘转逮捕审查最长7天;起诉审查一般是30天(复杂案情,延长除外)。从检察院到法院:一般是30天。(复杂案情,延长除外)。
两次一审后人民检察院均未抗诉的,终审后可以抗诉。对于两次一审的判决,即重新审判后的判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1、检察院不服一审判决的,在接到一审判决的第二天起,可以在10天内提起抗诉; 2、检察院不服一审裁定的,在接到一审裁定的第二天起,可以在5天内提起抗诉; 3、如果上级检察院发现下级检察院的判决确有错误
第一百八十二条【被害人请求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裁判、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抗诉时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议的抗诉。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这种抗诉限定的具体流程是:检察院将抗诉书通过原审法院提交上一级人民法院,提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
检察院抗诉失败,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般情况下,如果对省高院的判决不服,可以是继续申诉,也可以申请抗诉。申请抗诉可向省检察院提出,省检是向高院抗诉,检察院定不抗诉的案件,在进行申诉。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可以
提请逮捕后检察院7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
检察院不支持抗诉还能申诉。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抗诉的决定,当事人只是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但是仍然可以进行申诉。如果对省高院的判决不服的,那么可以是继续申诉也可以申请抗诉。申请抗诉的,那么可以向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省检一般是向高院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