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发放征地补偿款的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无论是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还是安置补助费,都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3个月内支付完毕。
征收土地补偿不合理的,当事人可以找土地管理部门解决。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土地被政府征收所得到的补偿低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由县级政府处理解决,当事人也可以到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租赁集体用地到期房屋的补偿是:按照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办法来补偿;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
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参照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的通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及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和征收程序,依法征收、公平补偿。通知要求,要督
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有: 一、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二、产权调换。 三、农民自建。实行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的方法主要有三种: (一)是回迁安置,即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把被拆迁人安置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安置房内。 (二)是货币补偿,即按照相应补偿标准将被拆迁房屋折合为货币支付给被拆迁人,由被拆迁人自行选购房
集体土地上的拆迁补偿依据是:农村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农村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农村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
集体土地上的拆迁补偿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没有具体法律法规,可以去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咨询。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当地政府肯定有相关的具体实施政策。一般,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除了房屋本身的价值,和安置补助,停产停业补助等,还有一块集体土地的补偿。
集体土地使用证丢了的处理方式是可以进行补办,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等材料,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经审核后进行公告,予以补发。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被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应当支付给青苗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青苗补偿费应当直接支付给所有者。政府有责任也有义务进行监督,并保证青苗补偿费直接支付到所有者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