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对方死亡的,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赔偿不足的,再由肇事方直接进行赔偿。拒绝赔偿的,死者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对方死亡的,应
交通事故对方的责任的赔偿有: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住宿费等。
交通事故对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先赔偿限额,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和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辅助费和残疾赔偿金,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交通事故对方有人受伤的,可以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可以根据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等规定赔偿。
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无法理赔。交通事故认定书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若没有,那么就无法确定是属于谁的责任,也就无法确定赔偿主体,保险公司不会进行理赔,但会垫付抢救费用。
对方车辆无保险:如果对方的车是刚买的,还没有上任何保险,而与您又恰好发生了事故,但是对方司机不给您赔付。您就可以先由您所在的保险公司赔偿您的维修费用,之后再向肇事方追求索赔。保险条款里面有一条叫代位赔偿,具体解释如下:代位赔偿又称为代位追偿
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任的情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受害者是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医疗支出费用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造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其支付赔偿金、被抚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的赔偿为: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
发生有人伤的交通事故的赔偿:如果是驾驶员的责任的,驾驶员应当伤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他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是,按二十年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发生交通事故全责之后认定是对方全责的状态,那么受害者是可以要求责任方给自己进行赔偿,但是却不是所有的事故责任方都肯承担自己的过程,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会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协商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造成一般人身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 因伤致残的,除了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