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债权转让后的管辖,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约定管辖法院。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
债权转让后的管辖权: 1、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新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对该笔债权的管辖进行了约定,只要不违反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能依据以下原则解决: 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 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
公司的债权债务并不会随着股权的转让而转移。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不影响公司对外承担债权的能力,公司独立的法人人格并未受到影响。因此,公司的部分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并不因此而随同转移。
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是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是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条设定了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将自己管辖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产生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是属于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地的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
债权转让后原管辖的约定仍然有效,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且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
债权债务转让管辖的确定方法: 1、如果是受让人代替原债人成为诉讼当事人的,就产生一个新的法律关系,新的债权人提出诉讼,一般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对于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通常会由诉讼标的或者是标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确定管辖
抵押权会随债权一起转让,抵押权是从权利,其具有从属性,主债权转让的,抵押权也一并转让,债权转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质押权是主债权的从权利,主债权转让的,质权一并转让。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债务转移的管辖权一般是原告就被告,因债务转移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原告具有选择权,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既可以选择在被告住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