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患职业病的;等等。
给予工伤认定的情形包括劳动者在单位正常工作时因工负伤的;在单位上下班前后,因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负伤的;或者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事故伤害的等。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条件如下: 1、申请人不具备申请主体资格的; 2、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时效的; 3、不属于本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工作时间不得认定工伤情形有: 1、以下情形即使在工作时间也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2、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醉酒或者吸毒的;故意犯罪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 (一)申请人不具备申请主体资格的; (二)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时效的; (三)不属于本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对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下达《工伤认定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