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立口头遗嘱时,必须至少要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 只有在不能以其他方式订立遗嘱的危急情况下才能订立口头遗嘱;危险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信托分为遗嘱执行和遗产管理。执行遗嘱:遗嘱信托的执行是信托机构受托后,根据遗嘱或者有关人民法院的裁决,代表遗嘱人收取和偿还债权债务、交付遗嘱物品、处理和分割遗嘱。管理遗产:遗产信托管理是信托机构受遗嘱人或者人民法院委托,在一定时期内管理
遗嘱信托具有以下特点: 1、延伸个人意志,妥善规划财产; 2、以专业知识以及技术规划遗产配置; 3、避免继承人争产以及诉讼纠纷; 4、结合信托,避免传统继承事务处理的缺点。 遗嘱信托是指通过遗嘱这种法律行为而设立的信托,也叫死后信托。当委托
遗嘱信托执行的程序有以下几点: 1、遗嘱的鉴定。首先鉴定遗嘱的真伪;其次,要验证遗嘱人是否死亡。 2、收集遗产。 3、编制遗产清册和暂管遗产。 4、代结清税款和债务。 5、交付遗赠。 6、分割遗产。
遗嘱无效的法定情形: 一、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的遗嘱无效; 二、主体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遗嘱无效; 三、处分了别人财产的遗嘱部分无效; 四、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五、串改和伪造的遗嘱,被串改和伪造的部分无效。
法律对录音遗嘱的效力的规定是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从而具有法律效力。
遗嘱信托的处理程序都有: 1、按照信托进行遗嘱鉴定; 2、确认遗产范围; 3、编制遗产清册和暂管遗产; 4、代结清税款和债务; 5、交付遗赠; 6、分割遗产。
遗嘱信托的处理程序: 1、首先鉴定遗嘱; 2、收集遗产,信托机构的第二步职责,应是在短期内收集死者的遗产; 3、编制遗产清册和暂管遗产; 4、代结清税款和债务; 5、交付遗赠; 6、分割遗产。
法律对遗嘱见证人的规定有: 1、见证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 3、见证人不能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1)所谓危急情况,一般是指遗嘱人生命垂危、在战争中或者发生意外灾害,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遗嘱信托的作用在于,可以更为公平、公正、合理的执行遗嘱内容,即最大限度的就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遗产;能够减少因遗产产生的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