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军人刑事案件管辖权: (一)军人在地方作案的,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军队保卫部门侦查。 (二)地方人员在军队营区作案的,由军队保卫部门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三)军人与地方人员共同在军队营区作案的,以军队保卫部门为主组织侦查,公安机关配合;
有管辖权的机关。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公安机关和军队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辖分工如下: 1、军人在地方作案的,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军队保卫部门侦查; 2、地方人员在军队营区作案的,由军队保卫部门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3、现役军人入伍前在地方作案,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侦
公安机关和军队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辖分工如下: 1、军人在地方作案的,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军队保卫部门侦查; 2、地方人员在军队营区作案的,由军队保卫部门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3、现役军人入伍前在地方作案,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侦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根据《刑事诉讼法》、《刑法》及相关修正案制定的司法解释,其目的是为了及时、准确的打击犯罪,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作出了细化规定。具体包括: 1、《关于公
公安机关管辖的立案条件是: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是最高检和公安部门联合出台的司法解释,其目的是为了及时、准确的打击犯罪,根据现有《刑法》及相关修正案制定,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作出了细化规定。立案追诉标准的司法解释是罪刑法定原则
刑事案件应当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若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