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9
转继承的法律依据有: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此外,转继承不同于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转继承既可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
转继承适用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2、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限制,而对于代位继承人,如果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转继承的法律依据有: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转继承可以多次进行。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条件: 1、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
房产继承人的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启动继承程序,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发生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启动继承程序。 根据《
代位继承人以被代位继承人之顺序进行继承。在继承时,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人的应继份额。如果有两个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则由他们共同继承,按人数均分被代位人的应继份额。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代位继承人不是法定继承人。 代为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而法定继承是指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代位继承与本位继承的效力是一样的。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