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法人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劳动合同书不需要变更。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变更,员工有权拒签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若双方答应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此时需要签字。
首先,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其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最后,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变更后是需要两份的。变更后的合同文本要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需要两份。并且变更的内容要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且真实合法。
视实际情况而定,是否需要改签。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当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岗位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资报酬等有关条款。从原则上说,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原来合同的基础上达成新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薪酬待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一经约定就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变更。用人单位要调整劳动者的
变更劳动合同的形式应当是书面形式的,不可以是口头形式的。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
协商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如下: 1、公司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达成一致; 2、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3、然后对员工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 4、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并进行备案即可。
如果是由用人单位主动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最高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
若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