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6
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完成的活动。 分包的合法要件包括: (一)主体要件。工程分发包人要具有分发包工程或劳务的资格,工程分承包人要具有完成工程项目的能力。 (二)责任要件。分承包人依
建筑工程联合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具有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签署工程保修证书,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
建筑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如下: 1、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承包商只能分包非主体结构工程的施工任务; 2、承包人可以将部分承包工作交给第三人,但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 3、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
建筑施工管理人员误工费索赔需要的证据是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二、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正常情况下,根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协议需写明,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信息;建筑安装工程的名称、范围、质量;工程的开工时间;以及竣工验收的时间和标准等重要的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可抗力是指承、发包双方在签约时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后承包方应迅速采取保护措施以尽力减少损失,并在最短期限内通知发包方损失情况。如因承包方未及时采取有关的保护措施或未履行尽快的通
建筑工程合同确认效力的原则是: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合法原则、合理原则、个案认定原则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则。
建筑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效力的规定是: 1、关联经营关系的施工企业以自身名义或者关联单位名义签订的合同,一般以关联经营者和关联单位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者应诉; 2、关联方之间签订的关联协议无效,双方应分别承担过错责任; 3、附属施工企业与建设单
需要包含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6)
确认建筑施工合同效力的一般原则是:平等原则、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以及协商一致原则。
遇到建筑工程合同欠款纠纷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如果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然后要求优先受偿。 或者承包人可以
建筑施工合同审查需要注意的方向有:需要审查诉讼主体的资格;需要审核建设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建设施工合同需要约定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的违约责任;建设施工合同审核都涉及到工程质量的保修与保证问题。
(一)合同主体不适格。 (二)违法招标、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建设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