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赡养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生活费用,在生活上给予扶助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若成年继子女在未成年时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则有赡养义务。 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的条件应该是继子女和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并接受继父
养子有赡养义务。养父母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要求样子支付赡养费。当然也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第一、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所以,如果您
在我国养子女对于养父母有赡养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养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权利义务是一样的,因此在其养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需要赡养时,养子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遗嘱执行人是能由继承人但认定。根据相关规定,继承中的执行人,一般应由被继承人指定,被继承人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子女对父母都有赡养义务,并不能因为父母未尽子女抚养义务而避免赡养责任。 并且,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必要时被赡养的父母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进行审判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人有权继承遗产。未尽赡养义务并不是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所以即使不尽赡养义务也有继承权。但是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首先,遗嘱属于债的分类,是合同的一种,也是一种民事法律关行为,根据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其次,继承开始后,按照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嘱执行人可以填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
有的,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继父母子女之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的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双方根据自愿原则而形成的抚养关系发生的,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发生,并不影响继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
不能。使用权房子只能使用,不能继承。对于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一般是公有使用权房。其所有人一般是房管局或房管局下述的事业单位,死者生前对使用权房只享有使用权,确切的说被继承人只是公有房屋租赁关系的承租人,因而生前对其居住的使用权房没有所有权,其
房子使用权可以继承,但是不可以直接继承。可以通过以下2种间接的方法来间接继承:1、父辈或祖辈在过世前,先按政策把使用权房买下,变成已购公房,已购公房属于私有财产。过世后,就可以让其子女或亲属继承;2、死者的子女或亲属和房管局协商一致,变更公
子女赡养扶助父母既是无期限的,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子女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费的数额,既要根据赡养人的经济负担能力,又要照顾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
确定子女的赡养义务的办法:如果子女成年,具有相应的赡养经济能力、精神条件的,即负有法定赡养义务。且子女赡养扶助父母既是无期限的法定义务,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