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刑事诉讼法哺乳期6个月可以监外执行。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可以,只要符合条件。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能否减刑取决于罪犯的日常表现,是否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即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投的罪犯; 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司法局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 对于哺乳期监外执行期满是否会继续收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
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监外执行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
法律对于哺乳期妇女的特别关怀是有限度的,特别规定不意味着对哺乳期妇女刑罚的虚置,对哺乳期妇女监外执行是有时间限度的。哺乳期期限具体规定,从刑事诉讼法中不能直接找出。但是在我国其他法律法规中,不难找到哺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必须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予
哺乳期八个月是否可以缓刑,应当结合其他条件进行判断。首先,如果犯罪分子是累犯或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则不能对其适用缓刑。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其被判处的刑罚应当是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次,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应当较轻。再次,
哺乳期每天1个小时假可以执行1年。哺乳假一年,也就是宝宝出生后一年开始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
法律规定的哺乳期是12个月。每天哺乳时间为两次,每次除去来回路上的时间为半小时,来回路上的时间也算工作时间,不扣除工资。也可以两次哺乳时间合并在一起使用。哺乳期一般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就是开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这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