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48小时工伤死亡认定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同工伤。
工伤认定需要单位或职工本人、亲属等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应当在医疗终结或期满之后,申请工伤鉴定。 工伤赔偿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数额。一般由工伤保险基和用人单位赔付,而劳动者可以同时向事故责任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
一般来说,事故发生或被诊断、鉴定是工伤起30天内,单位要向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和证据材料。社保部门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社保部门会受理申请,开展认定调查,并按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现场调查。社保部门在正式受理认定
工伤认定标准: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
工伤申报流程包括申请、受理、认定、鉴定以及工伤保险待遇。首先申请人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向劳动行政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并且提交相应的材料。保险科在接到申请之后的十五天之内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的话应该予以受理。然后会通知受害者进行工伤的认定,如
“上下班途中”包括: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
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规定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为职业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他。
工伤赔偿标准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十级残疾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一次性残疾补贴,标准如下: 1、一级残疾:本人工资乘27; 2、二级残疾:本人工资乘25; 3、三级残疾:本人工资乘23; 4、四级残疾
(一)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其中,2551为2004年上海市平均工资。实际计算时需按照当年市平均工资计算。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6个月=15306元;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
工伤赔偿金按下列标准计算: 1、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2、伙食补助费。 3、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