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的财产范围有: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
《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的范围包括遗嘱中明确所有权的财产,未明确的按照法定继承。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
遗嘱继承范围有:公民的工资收入、奖金;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公民生前收藏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收益等。
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自然人死亡产生的赔偿金或者非法财产不属于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遗产范围包括以下几条内容: 1、公民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拥有所有; 6、公民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
民法典规定的遗产包括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种类有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和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不属于遗产的范围的财产: 1、死者与他人共有财产中属于他人所有的财产部分; 2、被继承人生前已赠给他人的财产,以及租借他人的财产; 3、被继承人生前只享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的财产; 4、被继承人的某些不可转让的人身性质的财产权。 根据202
(一)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二)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 (三)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人生
不属于遗产的范围的财产有: 1、死者与他人共有财产中属于他人所有的财产部分; 2、被继承人生前已赠给他人的财产,以及租借他人的财产; 3、被继承人生前只享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的财产; 4、被继承人的某些不可转让的人身性质的财产权。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多数人,即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等。 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能作为受遗赠人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见证人的条件如下: (一)完全行为能力人; (二)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继承人范围可以是法定继承人,可以是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