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30
提起行政复议的时间是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一般为六十日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时效是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
行政复议应在六十日内进行答复;如果情况复杂,行政复议机关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经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答复的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一般应在六十日内给答复;如果情况复杂,复议机关不能在六十日内给答复的,则可以延长至多不超过三十日,再给出答复。但是必须取得复议机关负责人的批准。
行政复议一般情形下自受理后六十日内会答复。若是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应当经过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回复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行政复议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内,需要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最多不能超过三十日,但要获得其负责人的批准才能延长。
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而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是六十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若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我国法律规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