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7
强制执行公证书,公证处对于追缴货款、物品,认为无疑义的,向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申请执行,证明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证明文书。在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不恰当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申请强制执行时,申请人需要提交证明材料。
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是: 1.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3.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4.《公证法
强制执行进行公证的条件,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8条第1款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的债权文书公司能要求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公证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是公证机关的特殊职能。债务人未履行或者履行不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公证机关在办理公证书时,应当严格审查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的条
如果行政调解书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要求强制执行。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的,则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般情况下,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法院执行文书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被执行人后,被执行人未在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可以强制执行。此时,当事人不需要再另行申请,法院会作出强制执行的决定。
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程序如下: 1、主合同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担保人接受强制执行的一并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告知书和询问笔录。 3、公证员帮助双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文书。 4、公证处
公证强制执行申请条件如下: 1.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3.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公证强制执行申请条件为:债权文书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债权债务内容清楚,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文书里面的给付金额无异议,债权文书里面应当写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文书里面的内容应当受到什么样的惩罚,等到债务人没有履行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当地
1、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 2、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3、是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就是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