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结婚登记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婚姻登记要求双方当事人必须在自愿,且满足法定结婚年龄的原则下,才能办理登记结婚手续。 满足结婚条件的男女双方,携带当事人双方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户口薄原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经工作人员核对
没有结婚登记,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成立了事实婚姻,则可以去诉讼离婚也可以去协议离婚。如果没有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成立事实婚姻,那没有结婚登记就是不存在婚姻关系,不需要离婚。
夫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地方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但若是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应当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不是必须在登记结婚的地方,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可办理,如果是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同胞或者外国人、华侨离婚的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到被告住所地的起诉即可,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
不需要的,不是必须的。不一定非要到原先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
离婚证能够证明婚姻状况,一般再婚后是没有用了。按规定,离婚后再婚需要收回离婚证。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
结婚登记,是我国对婚姻关系建立进行管理以及监督的一种制度。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我国的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时,应该出具以下证件及证明材料: 1、男女双方有效的户口本、身份证件; 2、男女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另一方当事人没有三代以内旁系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双方应携带证件如下: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3、当事人提交的3张红色背景的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
没有登记结婚的不能办离婚证。没有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不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系,无法离婚。 双方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对于同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
再婚的夫妻需要携带下述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4
离婚不一定在结婚登记地办理。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可到被告方居住地满一年,或者是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