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本人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4、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申请需要以下这些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
登记结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是:身份证、户口簿、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近亲关系的声明。婚姻登记机关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如果符合结婚条件,会在当天发给结婚证。
公司注销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
男女结婚登记需要以下材料:《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需要归档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如果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出国人员、华侨以及
不动产登记必带资料:个人或者单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时,需要按照规定提交齐全的材料,尤其需要看清楚一些必须携带的原件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去民政局领取结婚证需要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并且需要男女双方亲自到任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1.《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2.社会保障卡(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4.生育二孩以上无法通过市政务信息平台获取查询信息或在市外生育分娩的需提供生育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