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行政复议是没有被告的,只有被申请人,只有在诉讼中才会有被告。被申请人不能委托代理人。但是申请人以及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不服行政裁决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受理后期限是60日,也就是说,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
行政强制措施是可以复议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还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复议可以申请撤销,但是需要说明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特征如下: 1、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 2、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 3、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的条件: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一、行政机关调解或处理相关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起诉或者仲裁。也就是说针对民事纠纷事件行政机关所做出的行为,当事人即使有存在异议也不能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只能是通过向法院起诉等形式来提出。 二、行政指导行为是没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
被行政拘留可以复议。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的,被处罚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如果行政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拘留仍要执行。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指由申请人指控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经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参加行政复议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体包括: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2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
对于行政命令是可以提起复议的。《行政复议法》规定,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诉讼。
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