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
破产债权是指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企业所成立的,并且只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受偿的债权。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可申请企业破产。 债
普通破产债权指的是除了担保债权以外的一般债权债务关系。包括企业因合同关系而产生的各种债权。此类债权大多因正常的商业行为而产生。同时也包括因企业侵权而产生的各种债权,此类债权大都发生在消费者和企业之间。
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车位产权办出《房地产权证》后作为物权拥有是无期限的,但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年限与车位所在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致。消费者租赁车位,最长期限只有20年,20年后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业主在签合同时首先要问清年限。
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区别是:适用法律、申请主体、清算前提、根本目的、清算组织、执行保全措施不同。公司破产的原因是: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不可抗力等公司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清算是破产清算的前置程序,企业法人因为资不抵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在破产清算前,发生了解散事由需要解散的,应当进行清算;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
清算是破产清算的前置程序。当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时就不用经过清算程序,而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都必须要经过清算程序。无论怎样都需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把公司的财产和债务债权关系清理结束,才算完成了破产清算的前置程序。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不同破产债权在清偿过程中的先后顺序。我国法律对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规定如下:首先清偿公司的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再优先清偿破产公司的职工的工资、补助和保险费用,再清偿所欠税款;最后清偿其他普通破产债权。如果财产不够清偿同一
破产清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破产清偿顺序为: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
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个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第一继承人不继承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
企业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如下: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