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5
格式条款指的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已经明确规定了格式条款的无效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
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定有: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条款予以说明。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
格式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确保合同不是格式合同。当事人签订保证合同时,可以自由约定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主债权的种类、金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方式、范围和期限。然后,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
保证合同不是格式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保证合同的时候,可以对保证合同的内容条款予以协商,并不必然的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但是保证合同中并不排除格式条款的适用,一些专业性强、可以重复适用的条款可以直接写进
在商品经济中,为了更为快捷、简便,方便交易,人们常常会选择使用带有格式条款的合同进行交易。这种带有格式条款的合同通常是指合同文本的条款没有经过双方预先协商,而预先写进合同,可以进行重复使用。那么格式合
与银行签订的格式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如果银行的格式合同出现免除自己责任条款、加重相对方责任条款等情况,且银行没有跟格式条款的相对方提醒注意的话,则格式条款是无效条款。 如果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样,那么要以非格式
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是条款内容不是由双方协商确定,而是由一方单独事先拟定,另外一方只能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就算是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者添加,也只能采取合同拟定方提出的附加条款。所以保险合同是典型的格式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合
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制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