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有不可抗力、属旅客原因造成的损害。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五
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权利: 1、承运人的留置权。 2、承运人的提存权。 3、收取承运费的权利。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应当按时、按地、安全地完成运输义务。 2、通知义务。
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有不可抗力、属旅客原因造成的损害。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
对于乘客来说,其主要的权利是要求承运人将自己安全、及时地送到目的地。首先,乘客享有乘车安全的权利。并且,这一乘车安全的权利延及其随身携带的行李,司机对自己任何驾车上的过失所导致的乘客损害(包括人身及财产损害),都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其次,乘客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其次,在运输过程中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
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包括发生台风、地震、洪水、冰雹以及非双方所能控制的社会异常事件;属旅客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害;受第三人侵害且承运人已尽合理告知保护义务。
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有:属旅客原因造成的损害,承运人免责;不可抗力: 暴雪、洪水、台风、地震、泥石流等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战争、暴乱、罢工等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旅客受第三人侵害的,承运人对旅客尽到了告知
客运合同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2、承运人应当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 3、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客运合同主要有以下内容: 1、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信息; 2、乘坐运输工具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 3、客票的价格及优惠; 4、保险的名称、价格等信息; 5、其他重要的内容。
客运合同承运人需要履行的义务: 1、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2、承运人应当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 3、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权利: 1、承运人的留置权。 2、承运人的提存权。 3、收取承运费的权利。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应当按时、按地、安全地完成运输义务。 2、通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