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解除,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其他情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
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的,不是解除劳动合同,而是终止劳动合同,如果是单位主动决定不续签或者降低条件来续签被拒的,经济补偿金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支付,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情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经济补偿金一般是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也就是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是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要支付劳动者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在下列情形下会有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主动向劳动者提出不续签的;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来续签合同,被劳动者拒绝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以劳动者工作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进行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非法解除的,按照上述标准双倍赔偿。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是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