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主犯的概念为: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这样认定主犯: 1、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现场者。 2、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
再犯是指实施了犯罪行为的犯罪分子再次实施犯罪活动,重新犯罪。俗话说,再犯即再次犯罪的人,也即两次或者两次以上实施犯罪的人。再犯比累犯的范围要广泛,再犯不受刑罚时间的限制、不受是否执行完毕的条件限制。所以,再犯的社会危害性大。我国对特殊再犯进
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或者赦免后五年内再次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罪的。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所谓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类型和范围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类型或者较高范围的处罚。法律规定,犯罪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犯的概念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分子。从犯在主犯的指挥下进行某种具体犯罪活动,如提出建议、提供工具、排除障碍等,起次要作用。从犯的刑事责任是同主犯应负的刑事责任相比较而言,比主犯应受到的刑罚处罚要轻。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
(一)累犯是一种再犯罪的事实累犯在客观上表现为再次犯罪,具有再犯罪的事实。犯罪人如果没有再次犯罪,就无累犯可言。因此,再犯罪是累犯构成的事实前提。累犯虽然是再次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它和再犯还是有所不同的。再犯,又称为重新犯罪,有广义与狭义之
从犯是指虽然直接实行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犯罪行为,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其作用居于次要地位的实行犯。在犯罪集团中,该种从犯受首要分子或者其他主犯的指挥,罪刑较小或者情节不严重。在一般的共同犯罪中,该种从犯虽然直接实施了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具体犯
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犯罪预备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 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
第一、毒品犯罪是指违反我国刑法规定,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第二、我国刑法中载明的毒品犯罪包括以下: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2、非法持有毒品罪;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4、非法生
《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职务犯罪的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其中包括有职务侵占罪。
犯罪未遂名词解释: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的特征是: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