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房屋买卖过户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买卖合同(原件留存); 5.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 6.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
1、基础证件: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子女投靠父母(出具未婚证明、未就
二手房过户需要的材料有:二手房购房合同、二手房购房发票、二手房初始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平面图、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二手房转移登记申请表。
如果当事人不按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的,是无法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提供材料。相关规定:《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
法院判决的房产办理过户须知一、协助执行应提供的手续1、房屋所有权转让申请表2、民事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4、房屋所有权证5、测绘图纸6、拍卖的要出具拍卖委托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发票;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 1、买方:本人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 2、卖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时,则夫妻双方都应该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
1、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新农合医保卡; 3、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费用原始收据; 5、费用明细清单; 6、若委托他人办理报销的,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农村户口分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土地承包合同、房产证等。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结婚证》;《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
农村的房屋买卖过户手续不同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买卖双方都是一个村的户口; 2、标的房屋不属于拆迁范围; 3、到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4、经过村民委员会的同意。 要注意,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所以,
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材料:1、过户登记的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有代理人的,代理人也应当提交身份证明;3、房屋产权证书;4、过户原因的证明文件;5、如果房屋没有经过测绘,还需要提交测绘文件;6、存在利害关系人的,应当提交说明材料。 可见,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