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刑事诉讼法中关于立案的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
1、关于民事抗诉的范围。必须明确的是,民事检察监督应当主要是“事后监督”,即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而不是“事前监督”、“事中监督”或者“全程监督”。 2、各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同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裁判及调解书,认为符合法律规定抗
刑事诉讼法中关于的辨认的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辨认是指在侦查中为了查明案情,必要时让被害人、证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的一种侦查行为。
规定了被害人因犯罪分子侵犯人身权利,或毁坏财产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因为人身权利受到损害,而导致丧失能力或死亡的,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对刑事侵权造成的精神损失,不受理附带民事诉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包括下列证据:
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辩护的规定是: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1、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出庭作证 2、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3、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4、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特定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
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指定管辖的规定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是指裁定管辖的一种。目的是在于防止和解决因管辖不明而发生的争议。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 由于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只规定了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实践中对于管辖有异议后指定管辖的案件,一般有两种处理方法: 一是在对该案件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交犯罪地或
监视居住刑诉法中的规定是: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2、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
刑诉法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有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