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交通违规的行政复议时间是六十日。公民如果认为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依法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处罚复议一般要六十日的时间,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被处罚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交通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而交通管理部门也是行政机关。因此其对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的罚款处罚,属于行政处罚。
交通罚款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议书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复议应当向行政复议机关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及行政处罚决议书等相关附件资料。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
交通处罚提请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当事人对交通违法处罚不服的,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的六十日之内,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及开具的处罚决定书,到当地交警支队法控处复议科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被行政处罚后对于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认为其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