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1、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前发生的债务,原来的股东不能举证证明出让前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规避义务、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承担债务。 3、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
股东死亡后股权继承必须公证。若是没有公证遗嘱的,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之后,才能够对股权进行变更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
如果转让股权的股东尽到了出资义务的,则股东转让股权后债权债务由公司来承担。 因为法律规定,只有公司才对公司的债务有承担的责任,股东仅以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股东尽到出资义务后不需要再对公司债务额外承担责任。 但如果股
股权转让前的股东权利由原股东享有,股权转让后的股东权利由新股东享有。股东是否有权主张转让前的利润,取决于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是否分配利润,是否作出分红决议。若股东在股权转让前已确定股利分配,但实际上尚未兑现,则原股东有权分配利润并支付请求。本质
股东转让股权后,对转让前的未分配利润要区分对待。 如果股权转让前,公司股东会已经做出了利润分配方案,那么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享有该笔利润的债权请求权,并应当要求公司在决议载明的时间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利润分配,新股东是可以受偿该部分利润
股东进行股权转让,所转让的权利包括: 1、请求分红权: 2、发给股权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的请求权; 3、股东会议的召集权、表决权; 4、知情权和查阅权; 5、股权优先认购权; 6、股东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
对于股东死亡股权变更的处理,公司章程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包括继承股权。参照股权向外转让,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应当就股权变更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三十
股东死亡,股权的继承手续是,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公司可以变更股东名册,发给其合法继承人股东证明。但如果公司章程对此有限制的,则股权可能不能继承。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股权转让适用《公司法》一般规定。
《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公司章程中并无禁止性规定,自然就可以继承股份,同时继承被继承人作为股东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如果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权继承的,则在股东去世后,
根据我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去世之后,变更股权有以下步骤: 1、股权变更人携带相关证件到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股权转让申请,等候工作人员开具《受理通知书》又或者是《申请材料接收单》; 2、工作人员对股权变更人资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