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指定监护,是指没有法定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有关单位或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监护人的监护。所谓有关单位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有关组织只能在被监护人近
监护的特征如下: 1、被监护人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监护人的职责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不能由当事人约定。
监护监督制度是意定监护的配套制度,意定监护监督人,是指由法院选任、就监护人对监护事务的执行情况定期向法院报告之人。监督人的资格法律上并无限制,准用民法关于监护人资格的规定。
意定监护是指被监护人在有意思能力时为自己选任监护人,并将自己的人身照顾和财产管理等事宜委托给监护人,待自己丧失意思能力后,由监护人按照被监护人的意愿处理生活照管、医疗救治、财产管理、维权诉讼和死亡丧葬等监护事宜的制度。
意定监护是区别于法定监护的一种制度,是指成年人在自己清醒的时候,选择一个自己最信任的人,可以是亲属,也可以不是亲属,书面指定被委托者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置自己的财产、权利等。
意定监护人是指成年人在自己清醒的时候,选择自己最信任的人,可以是亲属,也可以是亲属以外的人。书面指定委托人为残疾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置自己的财产和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事先与其近亲
监护监督制度是意定监护的配套制度,意定监护监督人,是指由法院选任、就监护人对监护事务的执行情况定期向法院报告之人。监督人的资格法律上并无限制,准用民法关于监护人资格的规定。
意定监护是指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合同解除的特征包括: 1、合同解除应当有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2、合同解除适用于依法成立并生效的合同; 3、合同解除后,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合同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定监护人包括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三种: 一是未成年人的父母; 二是
行纪合同的特征: 1、行纪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 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限于动产范围之内,不动产贸易不属于行纪范畴。 3、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 4、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5、行纪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
担保合同的特征有三种,分别是: 1、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 2、担保合同具有补充性。设立担保合同是为了担保主合同债权债务的履行; 3、担保合同具有相对独立性。
合同的法律特征: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是一种双方或多方或共同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以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