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8
依法成立即有效。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民法典》规定房屋过户买卖合同满足以下要求时是有效的:房屋过户买卖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房屋过户买卖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房屋过户买卖合同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是否有效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售房
备案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定有效要件,不会影响合同效力。因此,尚未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是经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而订立的合同,且该合同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该合同就合法有效,受到法律的保护。
私下签的房屋买卖协议符合条件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房屋产权登记的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三年。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私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是买卖双方自愿签订的,且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的内容也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不违背社会公德,也不损害第三人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则该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反之如果该买卖合同不符合上述条件的
房屋买卖双方依法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生效要件为: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一般而言,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以下条件,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
在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过程中,部分共有人未签字但属于依法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受让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其他共有人不能追回该房屋,但可以要求处分人赔偿损失;如果受让人不是善意取得的,则其他共有人可以追回该房屋。
买卖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仅合同有效,对房屋享有债权,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买卖未办理过户导致未进行物权登记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一方未签名的,合同无效,未签名但已盖章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房屋买卖合同是用来明确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合同成立生效,签字与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