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3
刑事自诉案件的特点: 1、自诉案件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2、自诉案件可以调解、自行和解、撤回自诉; 3、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是指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
自诉案件的特点如下: 1.可以调解,自行和解和撤回自诉; 2.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3.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自诉案件,公诉案
刑事自诉案件的特点: 1、自诉案件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2、自诉案件可以调解、自行和解、撤回自诉; 3、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是指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
自诉刑事案件的特点: 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
自诉案件的特点如下: 1.可以调解,自行和解和撤回自诉; 2.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3.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自诉案件,公诉案
自诉案件的特点是: 1、可以调解,自行和解和撤回自诉; 2、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3、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刑事案件是为了追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其刑罚的案件。刑事案件有以下几个特点:刑事案件在外在上多表现为直接侵害;多数刑事案件有明显的案发现场;刑事案件的因果关系多样且复杂;刑事案件的形成和发生具阶段性和
刑事自诉案件包括以下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自诉案件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自诉人具有以下特点: 1、启动自诉程序。没有自诉人的告知,就没有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 2、只有在自诉案件中,才有自诉人。在公诉案件中,向公安机关起诉和报案的受害人不是自诉人,无权直接启动审判程序。自诉人在诉讼中承担起诉职能,其诉讼地位相当于
自诉案件审判程序的特点有:法院可以对自诉案件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以及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涉外刑事案件的主体包括:外籍或无国籍的自然人,还包括外国法人以及在中国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涉外刑事案件是具有涉外因素的刑事案件。在中国,涉外刑事案件是指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的犯罪案件,中国公民侵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权益的犯罪案
1.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2.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并且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