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3
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半成品等。进行抵押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优先受偿。
以下这些财产可以设定抵押权: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
房屋抵押银行贷款质押物范围包含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
物权法已经失效,《民法典》中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有: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等。
房屋抵押人承担的主要义务是保管义务,即妥善保养,维护抵押房屋。由于抵押人对抵押房屋的侵害行为,致使抵押房屋的价值减少时,房屋抵押人应恢复抵押房屋的原状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如果抵押的房屋毁损灭失,抵押人应以其他财产充抵抵押的房屋,在
可以设定抵押权的财产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交通运输工具,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等。设立了抵押权的抵押财产,在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优先受偿。
民法典规定房产不能抵押的情形有房产的产权有争议,房产处于被依法查封,扣押和监管的状态,是被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以及有其他重大意义的建筑物等。这都是属于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2、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已依法公告房地产; 3、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4、古建筑被列为文物保护,具有重要的纪念意义; 5、依法查封、扣押或者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
房产证抵押风险有: 1.违约风险,包括被迫违约和理性违约; 2.流动性风险,即资金短存长贷难于变现的风险; 3.经济周期风险,即在国民经济整体水平周而复始的波动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4.利率风险,即率水平的变动给银行资产价值带来的风险。
房屋抵押权人的义务有: 1.遵守抵押合同的义务。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应严守抵押合同的规定,不得损害抵押人的合法利益; 2.保管抵押房屋的义务。因不能归责于抵押人的事由抵押房屋毁损灭失的,抵押人可以以赔偿请求权向抵押权人提供担保。
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所以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的,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才有效。依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屋抵押担保债权的范围主要包括了主债权、利息、迟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六项。
1、双方的基本信息。 2、抵押房地产的价值。抵押房屋由哪一方管理并承担管理责任。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即应在何时归还抵押贷款。 4、办理抵押合同公证,由抵押人所在地公证处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