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
法定抵押权的规定如下: 1、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2、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
房产抵押的法律规定有:房产进行抵押必须签订书面的协议,同时应当及时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协议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登记的抵押协议成立但不发生法律效力。
不能抵押的房地产包括: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2、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3、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4、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5、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2、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3、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4、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5、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
房产抵押的方式主要为房屋与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
1、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抵押, 即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屋和该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结合为一个统一的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2、房产和地产的分别抵押,即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屋和地产作为各自独立的财产而分别抵押给不同
办理房产抵押的方式有以下五种: 1、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 2、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3、以
房地产抵押成立的条件是: 1、抵押人必须是对房地产享有合法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人; 2、有双方签定的书面的抵押合同; 3、凭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