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罪名有:决水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共计四十七个犯罪情形。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根据刑法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
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如下: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是: 1、本罪的对象是公共安全,即大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上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必须是具有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
有。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它同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以及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等有显著的不同,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
违法装修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
需要。在司法实践中,危害公共安全罪,除了应接受刑罚的制裁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要对受害人的财物损失进行赔偿。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或者公共财产遭受经济损失的,犯罪分子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非法强拆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行为人实施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为的,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对于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抢夺方向盘的犯罪分子,我国人民法院一般是不能对其判处缓刑的,因为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刑法》规定,缓刑适用的对象是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使用公交车危害公共安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类罪名,其中包含了十几项不同的罪名。根据具体的罪名和犯罪情节不同,量刑标准也不同,针对危害不大的可以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危害较大的可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
危害公共安全罪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破坏特定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