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一般可通过如下的方式公证遗赠扶养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遗赠人或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公证员可到其住所办理。经过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扶养与抚养权的规定如下: 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3、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抚养权可以强制执行。子女抚养权强制执行具有可操作性。子女抚养权的强制执行并非是对子女的强制执行,而应当是对交付子女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的强制执行。
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探望子女等判决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离婚后一方不履行子女抚养协议,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通过起诉方式索要子女抚养费的,需要准备子女抚养费起诉书,起诉书提交给法院后,法院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后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经过法庭辩论等程序依法作出
扶养和抚养的区别: 1、对象不同。 扶养,是指夫妻双方、兄弟姐妹等同辈之间在物质和生活上的相互帮助; 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 2、概念不同。 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
1、离婚案件判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以对方拒不将子女交由其抚养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是否能受理,各地做法不一。部分法院认为,子女抚养权属于人身性质,本身不具备执行的内容,对于该部分的执行申请法院应当不予受理;而另一部分法院认为,此类案件
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子女抚养权的强制执行过程中不得对子女进行人身限制,可以通过采取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对被执行人施加压力,迫使其履行义务。 如果藏匿孩子,拒不交出的,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
1、对子女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能视为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应理解为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的行为。 2、该类执行案件主要是由于被申请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没有按照判决的内容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而产生的,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
法院执行孩子抚养权是否好执行取决于双方的意愿。关于抚养权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上诉法院。法院会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尽可能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如果双方调解不成,法院会开庭审理抚养权归属问题。如果一方拒不将子女交申请人抚养导致
孩子的抚养权判决后应当按照法院判决书上规定的执行,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单据等。
扶养关系是在特定范围的亲属间一方须对他方承担以生活扶助、供养为内容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前者为扶养义务人,后者为扶养权利人。扶养关系有: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间的扶养,专指夫妻间互相供养和相互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定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