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配偶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是其第一继承人,还包括死亡一方的子女和父母。这三方都是第一继承人,对其财产进行平均分配。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
配偶的父母没有法定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 (1)配偶。已经离婚或非法同居,其男女双方都不具有配偶资格,因而没有互相继承的权利。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
继承人死亡不能继承。死亡的继承人是没有继承权的。但若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配偶离异后没有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般情况下子女的配偶并没有继承权,但父母如果没有明确由子女个人来继承,那么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一般会属于子女夫妻的共同财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继
子女的配偶有继承权。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有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
离异的配偶没有继承权。离异的配偶指的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已办理离婚手续或通过法院生效文书证明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不具有夫妻关系,不可通过法定继承来获得继承权。但可考虑是通过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情况享有继承权。
如果配偶死亡第一继承人应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并且前者之间依法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一般情况下可以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予以平均分配。但继承人约定不均等分割的,可按约定处理。
法定继承人死亡其子女有继承权,如孙子可以代父继承。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也就是说只要被继承人的子女即孩子爸爸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孙子就可以代替他爸
子女的配偶一般没有继承权。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遗产按照
离婚后配偶一般没有继承权,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已经消失,配偶仅限于存在婚姻关系的夫妻中。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