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终止劳动合同不一定有经济补偿金。如: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1.劳动合同正常期满,单位不续签的,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2.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3.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能拿到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劳动者依法单方面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裁员的;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的;或者因公司被责令关系、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等。
劳动者工伤赔偿与经济补偿金可以兼得,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工伤赔偿金是职工遭受职业伤害,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劳动者身体伤害和劳动能力伤害的补偿。
如果劳动者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了严重损失,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法定辞退情形,此时解除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不属于第39规定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情形有: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同意的; 3、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而辞职的; 4、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等。
劳动合同如果是因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而终止的,劳动者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终止劳动合同后不一定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由于下列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则没有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三、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维持甚至提高原有劳动条件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主要是以下几种: (一)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