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8
医疗损害鉴定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为在日常医疗行为中存在法定过错并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导致的医疗损害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于医疗技术等专门问题对外委托的鉴定。主体: 一、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 二、具
侵权责任法目前已经失效,我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共同加害行为指两个或以上行为人对受害人所作出的侵权行为。我国《民法典》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包括: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部分丧失辨认自身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盲人、残疾人,以及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人等。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四种情况: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 3、盲人、又聋又哑的人。 4、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
医疗事故的种类包括一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和四级医疗事故。其中一级医疗事故是最严重的,它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医疗事故,四级医疗事故是最轻的,它是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
不配合治疗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是否担责,要按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只要医疗机构履行了充分告知的义务,患者拒绝接受治疗,造成人身伤害,此时医疗机构对结果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虽然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标准的
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有三种情况。教唆犯的一般刑事责任原则。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应按主犯的处罚原则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按从犯处罚。在实践中,教唆犯是他人犯罪意图的制造者,是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
医疗损害属于侵权。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患者受损害的利益损失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及精神损害等损失。人身损害主要指患者的生命利益、健康利益及身体利益的损失;财产损失则指因利益损害导致的医药费、护理费等损失;而精神损害则指的是患者因身体或隐私等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