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国家总体安全的基础是经济安全,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基础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包括以下: 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施工单位还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验收报告,若在自检的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整改,且在整改完成后提交竣工报告。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需注意核对检验批的部位有无缺漏、检验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中,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的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如果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后果特别严重的,应当处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应是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中,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犯此罪的,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分别发包,不属于“肢解发包”。鉴于基坑工程属于建筑工程单位工程的分项工程,建设单位将非单独立项的基坑工程单独发包属于肢解发包行为。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 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构成本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量刑: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以下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3、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指的就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者是工程监理单位,它们违反了国家的规定,因为降低了工程质量的标准,从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行为。这个罪名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