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要看情况。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是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的,需要同时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给劳动者。而代通知金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或者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订的除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来;由用
劳动合同法有两种经济补偿,包括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根据工作年限确定,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就按照一年来算;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司法解释
终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用人单位违法终止的,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其他情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终止劳动合同不一定有赔偿,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要续签,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终止的才有赔偿。
是有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约定竞业限制的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其他。
劳动合同终止的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强迫对方续订合同。 2、合同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即不办理续订合同手续,也不终止合同,继续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3、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续订手续时不合法或不完备。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
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的情形: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他。
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其他。